当前位置:企业首页 > 招商产品 > 熊胆滴眼液-医保

河北迈德斯特医药有限公司

东方医药网客服

025-57950697

所在地区:河北/石家庄

主营行业:

 
 
产品分类
专属代理
您关注的产品:
您的号码:
您的留言将以短信及微信通知企业,信息严格保密

熊胆滴眼液-医保

浏览次数()   更新时间:2016-11-04 15:22:43

品牌名称:

型号规格:每支10毫升
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20025416

产品标签:

产品卖点:国家医保 中标产品 市场保护 有培训 有广告支持

销售渠道:

025-57950697
联系时告知来自东方医药网
详细信息
执行标准
产品类别 中药产品
产品规格 每支10毫升
卫生许可证 西药产品
成份
性状
不良反应
注意事项
禁忌
贮藏
保质期
备注

产品介绍:

【药品名称】通用名称:熊胆滴眼液(熊胆眼药水)

【成分】熊胆粉辅料:硼酸,硼砂,氯化钠,对羟基苯甲酸乙酯。

【性状】本品为浅黄色或浅绿色澄明液体:气味腥。

【功能主治】清热解毒,去翳明目。用于急,慢性卡他性结膜炎、流行性角膜炎等。

【规格】每支装10毫升。

【用法用量】滴入眼帘内。一次1-3滴,一日3-5次。

【不良反应】尚不明确。

【禁忌】眼外伤患者禁用。

【注意事项】1、本品为外用滴眼药,禁止内服。

2、忌烟、酒、辛辣刺激性食物。

3、孕妇慎用。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。

4、本品适用于白青红赤、眼睛胶粘或白睛微红、干涩不适者。

5、用药后如有眼痒、眼睑皮肤肿胀潮红加重者,应到医院就诊。

6、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到医院就诊。

7、打开瓶盖后,避免出现污染,7天内用完。

8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
9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
10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
11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
12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【贮藏】密封,置于凉暗处(避光并不超过20℃)

【包装】塑料滴眼剂瓶包装,每支装10毫升。

【有效期】18个月

【执行标准】《国家药品标准》编号:WS-10338(ZD-0338)-2002-2012Z
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20025416

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2014年03月20日

【生产企业】企业名称:云南傣药有限公司

生产地址:云南省瑞丽市金滇路东侧

邮政编码:678600

电话号码:0692-411679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