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北迈德斯特医药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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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地区:河北/石家庄
主营行业:
品牌名称:
型号规格:每支10毫升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20025416
产品标签:
产品卖点:国家医保 中标产品 市场保护 有培训 有广告支持
销售渠道:
执行标准 | |
产品类别 | 中药产品 |
产品规格 | 每支10毫升 |
卫生许可证 | 西药产品 |
成份 | |
性状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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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 |
禁忌 | |
贮藏 | |
保质期 | |
备注 |
产品介绍:
【药品名称】通用名称:熊胆滴眼液(熊胆眼药水)
【成分】熊胆粉辅料:硼酸,硼砂,氯化钠,对羟基苯甲酸乙酯。
【性状】本品为浅黄色或浅绿色澄明液体:气味腥。
【功能主治】清热解毒,去翳明目。用于急,慢性卡他性结膜炎、流行性角膜炎等。
【规格】每支装10毫升。
【用法用量】滴入眼帘内。一次1-3滴,一日3-5次。
【不良反应】尚不明确。
【禁忌】眼外伤患者禁用。
【注意事项】1、本品为外用滴眼药,禁止内服。
2、忌烟、酒、辛辣刺激性食物。
3、孕妇慎用。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。
4、本品适用于白青红赤、眼睛胶粘或白睛微红、干涩不适者。
5、用药后如有眼痒、眼睑皮肤肿胀潮红加重者,应到医院就诊。
6、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到医院就诊。
7、打开瓶盖后,避免出现污染,7天内用完。
8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9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10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1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12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贮藏】密封,置于凉暗处(避光并不超过20℃)
【包装】塑料滴眼剂瓶包装,每支装10毫升。
【有效期】18个月
【执行标准】《国家药品标准》编号:WS-10338(ZD-0338)-2002-2012Z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20025416
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2014年03月20日
【生产企业】企业名称:云南傣药有限公司
生产地址:云南省瑞丽市金滇路东侧
邮政编码:678600
电话号码:0692-4116799